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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工商年报
中山市工商年报(现称“企业年度报告”)是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法规,由企业在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的年度经营信息。以下是关于中山市工商年报的系统说明:
一、适用对象
所有在中山市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业(含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均需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
二、报送时间
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截至2024年,该时间未调整),逾期未报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影响企业信用及后续业务办理。
三、报送平台
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
👉 网址:https://gsxt.gdgs.gov.cn
四、年报内容(以企业为例)
1、企业通信地址、联系电话;
2、企业存续状态(开业、歇业、清算等);
3、投资设立企业或购买股权情况;
4、股东及出资信息(认缴与实缴);
5、资产状况信息(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等,可选择是否公示);
6、从业人员信息;
7、社保缴纳情况(员工人数、参保人数等);
8、对外担保信息(如有);
9、其他依法应公示的信息。
五、操作流程(简要步骤)
1、登录公示系统 → “企业信息填报”;
2、选择“中山市”并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3、填写各项年度报告数据;
4、核对无误后提交并“公示”;
5、打印“已公示”回执备查(建议保存电子版或截图)。
六、注意事项
个体工商户可简化填报,部分项目可选填;
农民专业合作社按专门模板填报;
企业法定代表人、联络员须确保登录账号安全;
年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虚假填报将承担法律责任;
可委托专业机构代办,但责任仍由企业承担。
七、未按时年报后果
1、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在公示系统公示;
2、影响银行贷款、招投标、政府采购、荣誉申报等;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可能被限制高消费、出境等;
4、情节严重者可能被吊销营业执照。
八、咨询方式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服务热线:12345 或 0760-12315
📍 各镇街分局现场咨询(如东区、石岐、火炬开发区等)
九、温馨提示
建议尽早填报,避免临近截止日系统拥堵;
保留好填报记录和截图,便于后续核查;
如有变更事项(如地址、股东、注册资本等),应同步更新公示信息。
如需更详细的填报指引或遇到技术问题,可访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首页“帮助中心”或联系当地市场监管所获取支持。
✅ 守法经营,诚信公示,共建良好营商环境!
——以上内容依据现行法律法规整理,截至2024年有效,具体政策请以官方最新通知为准。
🕐 2026-02-12 06: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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