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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工商注销
在深圳市龙岗区办理工商注销(即企业注销登记),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清算组备案、债权人公告,并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提交注销申请。以下是系统、全面的办理流程和注意事项:
一、适用对象
适用于在龙岗区注册登记的各类市场主体,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等。
二、注销基本流程
1、决议解散
公司:由股东会/股东大会作出解散决议;
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决定解散。
2、成立清算组并备案
自解散决议作出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
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企业信息填报”→“深圳”→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或法人账号登录 → 进入“清算组备案”模块,填写清算组成员信息并提交备案。
3、发布债权人公告
清算组备案后,需在同一系统内发布债权人公告,公告期为45天(自2022年3月1日起,《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后,公告期统一为45日);
无需再在报纸刊登公告(已改为线上免费公告)。
4、清算与税务清税
清算组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通知、公告债权人;
办理税务注销: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如龙岗区税务局各办税服务厅)结清税款、缴销发票,取得《清税证明》。
注:可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或“深圳税务”微信公众号预约办理。
5、提交注销登记申请
公告期满后,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 切换区域为“深圳市龙岗区”→ 搜索“企业注销登记”→ 选择对应事项 → 在线提交材料或预约现场办理;
也可通过“i深圳”APP或“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进入商事主体注销一网通办平台办理。
6、领取注销通知书
审核通过后,市场监管部门出具《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企业主体资格正式终止。
三、所需材料(以有限责任公司为例)
《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股东会/股东大会关于解散公司的决议;
清算报告(载明债权债务清理、剩余财产分配等情况);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的债权人公告截图;
税务部门出具的《清税证明》;
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法定代表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办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四、特殊情况说明
简易注销:未开业、无债权债务或债权债务已清算完结的企业,可申请简易注销(公告期20天),但需符合市场监管总局规定的条件(如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发生债权债务等)。
个体工商户注销:流程相对简单,通常只需携带营业执照、经营者身份证到龙岗区任一市场监管所或通过线上平台办理,无需清算和公告。
五、办理地点与咨询
龙岗区市场监管局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龙翔大道8033号;
各街道市场监管所也可受理部分注销业务;
咨询电话:0755-12345(深圳市政府服务热线)或 0755-2890 8000(龙岗市场监管局);
税务注销咨询:12366。
六、注意事项
注销前务必确保社保、公积金账户已停缴并完成减员;
银行账户应在工商注销后及时销户;
若企业存在股权质押、动产抵押、司法协助执行等情况,需先解除相关限制方可注销。
建议提前通过“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或“i深圳”APP查询最新办事指南,确保材料齐全、流程合规,避免多次跑动。
如需进一步协助,可提供企业类型(如有限公司、个体户等)和具体情况,以便给出更精准指引。
🕐 2025-12-22 00:4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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