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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公积金基数调整
汕头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会根据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情况进行调整。以下是关于汕头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的一般性说明(具体以汕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最新官方通知为准):
一、调整时间
通常在每年7月1日起执行新的缴存年度(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的缴存基数。
二、缴存基数确定依据
职工本人上一年度(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
计算公式:
缴存基数 = 职工上年度工资总额 ÷ 12
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等。
三、缴存基数上下限(以近年为例,具体需参考当年公告)
汕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根据广东省人社厅公布的汕头市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设定缴存基数的上限和下限:
上限:一般为当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倍;
下限:一般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如汕头市目前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为1720元/月,但公积金下限可能略有不同,需以官方文件为准)。
例如(假设数据):
若2023年汕头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7000元,则2024年度(2024年7月起)缴存基数上限为:
7000 × 3 = 21,000 元/月
下限可能为:1720元/月 或按政策另行规定。
四、单位操作要求
单位应在每年6月底前完成职工缴存基数的申报和调整;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以其当月工资为基数;
新调入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当月起缴存,以其当月工资为基数。
五、查询与办理方式
官网:汕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http://gjj.shantou.gov.cn/)
电话咨询:0754-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
线下办理:各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
温馨提示
每年基数调整涉及职工个人账户缴存金额变化,请单位及时准确申报,职工也可通过“粤省事”小程序、“广东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或登录个人网厅查询缴存明细。
如需获取2024年度最新调整通知,建议访问汕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查看正式文件(通常于每年6月发布)。
🕐 2026-04-06 23: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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